南昌严控城镇房屋拆迁 非急需项目尽量不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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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6: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5月11日消息(记者蔡福津)南昌市近日出台决定“六项严格”措施,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近两年内凡不是城市急需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将尽量少拆或不拆,给被拆迁群众一个心理适应的过渡期。对因城市规划确需拆迁的项目,也要严格依法拆迁,做到“拆迁一处,稳定一方”。 据了解,这“六项严格”措施分别是: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审批要件不
依照规定拆迁人事先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拟定切实可行的安置补偿方案,拆迁人确保货币补偿资金和供产权调换的房源及周转过渡房的落实,并按规定要求在现场公示,接受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不符合裁决条件的申请,在坚决予以驳回的同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在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中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群众选择。 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受投诉经查实确有失公正的评估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李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