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会见欧盟高官 称中国维护人权无需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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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21: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电(记者李静) 中国外长李肇星十一日在同欧盟“三驾马车”外长共同见记者时再次详释中方在“人权”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 面对外国记者就中国人权状况提出的质疑,李肇星表示:“中国宪法第三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
他强调,中国宪法规定,政府须“执政为民”,即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中国政府不需要别人的提醒,都会继续努力改善公民人权状况,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更美好,也使人民依法享有更充分的民主权利。 李肇星说,世界各国文化、历史背景不同,产生分歧是很自然的事情,但重要的是应通过平等对话加以解决。中欧正在进行的人权对话便富有成效。 “试图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其他国家,这本身就是对别国人权不尊重的体现,也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精神。联合国宪章第一页就明确规定,除了男女平等之外,主权国家一律平等。” 他认为有些国家将中国的人权状况与欧盟对华军售问题挂钩更是无道理,也无用处。他说,解除过时的、政治歧视性的军售禁令,对中欧双方有利,而对任何一方都无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