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诺非儿戏 一医药公司被判“假一罚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3:22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河南省一家医药公司承诺“假一罚十”,其出售假药被消费者发现后,却说该约定无效,不愿兑现10倍的赔偿。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10日一审判决这家出售假药的商家按其“假一罚十”的承诺,退还原告购药款664元,并10倍赔偿6640元。 杜建增于2003年分三次在河南惠发医药有限公司购买了“前列先通胶囊”药品2盒,单价82元,购买“喉毒清”药品4盒,单价125元。河南惠发医药有限公司的营业员向其开具了
杜建增要求河南惠发医药有限公司按其公开的“决不出售假冒伪劣药品,假一罚十”的承诺履行赔偿责任,但遭到拒绝。今年2月2日,杜建增将该医药公司告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