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车间爆炸经理被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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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4: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东实习生赵思汗)3月27日,位于双流县金桥镇的成都川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度烧伤3人,轻伤2人。昨日,成都市安监局对这一事故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对川联钢铁公司罚款4万元,公司经理李丽清罚款2万元,炼钢车间承包人易华罚款2.5万元;责成金桥镇政府向双流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副镇长王洪德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告诫谈话,并扣发全年目标奖,镇长吴文全作书面检查,扣发半年目标奖。
经调查,事故系违规操作所致。川联钢铁公司违法将炼钢车间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易华组织生产,对职工也未进行上岗前教育培训和考核;而金桥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成都市安监局对各区(市)县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立即对新改、扩、建及转包、出租等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