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请任命 须先过法律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9:28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成都5月11日电(记者杨三军)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近出台规定,要求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过不了“法律关”的人员,省人大将建议提请任命机关撤回提名。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人员任命前设置“法律关”,主要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法律考试的内容分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