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个人合作建房可竞买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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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08 新华网 | ||||||||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郑燕峰)为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山东省将优先供应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个人合作建房也可竞买用地。 山东省规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并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地计划。目前山东东营市已出现个人集资建房现象,并专为集资建房成立了一家公司,已
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山东商品房和二手房同比分别上升9.7%和13.9%。青岛等5个城市的房价升幅达到了两位数。调查显示,一季度山东城市居民人均购房与建房支出为79.51元,同比增长15.5%,需求因素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房屋销售价格较快上涨。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额为7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2%,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42.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0.6%。山东房价今年继续呈现上涨趋势。 对住房用地供应不足、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山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将对住房建设项目优先供地。对批而未供的土地,将尽快安排建设项目,需要安排住房建设的,将优先用于住房建设项目;对已批准用于住房建设用地却闲置的,依法征收闲置费,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开发建设;对空闲土地依法收回,优先用于住房建设。(责任编辑:张守生)(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