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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炒地稳定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3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意见指出,自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对个人购房后转手交易,尤其是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

  意见指出,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意见指出,国家将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意见指出,为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国家将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给予多项政策优惠。(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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