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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进城九项费用免收 遇乱收费应拒缴并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55 龙虎网

  【龙虎网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昨日重申,我省已经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的4项收费,并免掉5项收费,除一次2元的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服务费及暂住证工本费,其他收费均属乱收费,农民应当拒绝缴纳,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举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昨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
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对部分涉及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取消“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费”、“向技工学校及在职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基金”、“就业管理机构或就业培训中心向就业前培训定点培训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用”、“江苏省外来人员就业证、江苏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等4项收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求职登记的农民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时,免收“进场求职门票费”;“求职登记费”;“职业介绍成功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向用人单位收取的招用农村劳动力介绍成功服务费”等5项收费,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

  民工进城九项费用免收 遇乱收费应拒缴并举报

  作者:力强 薛玲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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