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拆迁款购房免征契税 仅限商品房和二手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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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59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峰)昨日,从市房产局获悉,从本周起,拆迁户在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时,对购房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市房产局市场处负责人称,我市房产部门已开始落实这项政策,已通知市区各房产交易窗口开始受理。他介绍说,拆迁户凭拆迁凭证到现购房的区房产交易收件窗口办理减免契税手续,在计算契税时,将现购房价格减去原拆迁补偿款,剩余部分再按现行契税标准征收。 据称,此种契税优惠仅限于购买供居住的商品房或二手房,购买商铺、写字楼等不予减免。 去年,我市拆迁1.7万多户,拆迁面积200多万平方米,今年我市的房屋拆迁面积将控制在200万平方米以内。拆迁户购房能减免多少钱? 昨日,有关人士结合一个拆迁户购房的例子算了一笔账,发现购房款中拆迁补偿款多的可减少两三千元的契税。 汉口的拆迁户张先生25万元买一套商品房,其中15万元是拆迁补偿款。如果在过去,按房价的2%缴契税,就需要缴5000元;现在缴契税时,只需要缴拆迁补偿款以外的10万元部分契税,即10万元的2%,为2000元,就节省了3000元。 同样,如果张先买的是一套20万元的二手房,其中15万元是拆迁补偿款。如果在过去,按房价的1%缴契税,就需要缴2000元;现在只需要缴拆迁补偿款以外的5万元部分的契税,即5万元的1%,为500元,就节省了1500元。(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