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还贷将有新政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07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网消息:记者日前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公积金还贷将有新政出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关会议原则通过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实施办法》,市民公积金账户满万元即可还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高峰副主任告诉记者,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期限是当用公积金贷款后,偿还后的贷款余额与市民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大致相当时,方可启用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累计约有11000多户,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约为5000多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