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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积金还贷将有新政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07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记者日前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公积金还贷将有新政出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关会议原则通过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实施办法》,市民公积金账户满万元即可还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高峰副主任告诉记者,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期限是当用公积金贷款后,偿还后的贷款余额与市民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大致相当时,方可启用
公积金还贷,即将实施的新政是如果市民公积金账户中积满万元,个人填取支取申请书后,在一年内原则上即可启用公积金还贷一次,不满万元的市民在两年内如积满1万元,即可还贷,大大减轻了公积金贷款买房市民的经济负担。这是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人性化管理、让利于民、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实施的重大举措。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累计约有11000多户,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约为500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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