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挂庄“小炮楼”昨日开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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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51 兰州新闻网 | ||||||||||||||
百余执法者劝拆“小炮楼” 5月10日,本报以《水挂庄又添“小炮楼”》为题,报道了水挂庄村民在住宅楼上违章加层盖楼的消息后,安宁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于当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拆除工作。昨日,安宁区土地、公安、街道、村委会等单位和部门联合组成了100多人的执法队,拆除水挂庄正在建设中的3处加层楼房。 安宁区不要“小炮楼” 5月10日,本报刊出有关水挂庄“小炮楼”的消息后,安宁区区长张淑菊、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张永财于当日下午2时30分召集会议,安排部署拆除工作,要求在3—4天内清理加层楼房,决不允许“小炮楼”存在。同时,街道和管理部门也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出现一个清理一个。 据了解,在4月30—5月1日,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孔家崖街道土地所就对盖楼的3户村民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和拆除决定书,村民也在通知书上签了字,表示愿意配合拆除。没想到,他们竟利用长假继续盖。 执法者拆除“小炮楼” 5月10日下午,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孔家崖街道土地所再次通知盖楼房的村民停止施工、配合拆除,并做了政策解释。5月11日9时30分,安宁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孔家崖街道联合组织的100多人综合执法队伍,开始对3户村民的加层盖楼进行清理拆除。 昨日下午,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执法人员已经对施工中的架杆、部分砖混墙进行了拆除。孔家崖街道主任高文阳指着路边的一处建筑对记者说:“这个房屋超出了范围,房檐马上就要砸掉。”他还说,因为在拆除前讲明了政策,村民对拆除工作很配合,目前进展顺利。 “小炮楼”材料要卖钱 孔家崖街道主任高文阳告诉记者:“对拆除后留下的水泥、砖、钢筋等建筑材料,我们已经联系好了辖区的建筑工地——卖给他们,争取把村民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据他介绍,为使水挂庄垃圾及时清理,决定增加一名清理人员和一辆清运车,保证村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在水挂庄村76号居住的刘本林是此次被拆除楼房中的村民之一,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包括地下总共4层,现在投资约3万元加盖一层。地被征完了,也没处打工,主要靠租房子过日子,现在一拆,损失大概1万元,但要配合政府拆除,不给他们的工作带来麻烦。”刘本林还说:“我们水挂庄村是文明村,不是‘炮楼村’”。 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据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执法队队长赵山林介绍,水挂庄的村民楼房最高是四层,二层占到了60—70%,三层占到了25%,主要是村民在原宅基地上盖的。他还说:“这两年安宁区对此高度重视,加大了清理的力度,违章建筑少了许多。” 孔家崖街道主任高文阳说:“违章建筑加大了以后土地开发的成本,而且地基不好,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拆除后怎样防止反弹?高文阳主任说:“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政府关于清理乱搭乱建的通告家喻户晓;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反思 “小炮楼”为何屡拆屡建 4月5日起,本报对城关区雁滩、七里河区马滩以及安宁区存在的农民违章自建“小炮楼”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的“小炮楼”被强制拆除。但是,“按下葫芦冒出瓢”,“小炮楼”屡屡拆除却拆而不绝。何也?记者昨日采访了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王纯达,以求“小炮楼”如韭丛生的内因。 违法建设不容乐观 执法部门对违章违法建筑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先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从去年二月份开始,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执法人员由东向西对全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巡检单位120余个,私人建房40余户,下发停工通知书45份,查处违法建设单位11家,立案处罚7家,处罚面积7966平方米。这充分说明,违法建设的存在不容乐观。执法人员对此也没有熟视无睹,而且还利用卫星遥感成果对经济区用地进行了执法监测和检查。可是,尽管执法人员监督很严,“小炮楼”却仍在开工。 村民为何蜂拥盖楼 昨日,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王纯达告诉记者说:“水挂庄在新城区的范围内,规划的是居住用地,周围是科教城。”可是如今,水挂庄早已被密密麻麻的楼房大部分占领。 新城区“小炮楼”是什么时候大规模修建?王纯达书记回忆,大概从2001年开始。据介绍,村民们所盖楼房每平方米的成本价在370—380元之间,而对于按规定拆除后可以补偿的楼房,每平方米补偿价是649元。这样,有一定的差价空间,村民们觉得以后开发拆迁时有利可图,便纷纷盖楼房。 王纯达书记还分析:“安宁区周围有西北师大、交通大学、政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大学生租房比较便宜,村民们受利益驱动,也就不考虑后果,想办法不停地盖房子。” 执法政策有“真空” 据介绍,对于违法违章建筑,有关管理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在清理拆除违法建筑时需要申请法院执行,但法院执法周期长,给拆除工作带来被动。尤其是农村建房中存在政策滞后,没有比较全面的可操作的相关政策,也给执法带来了难度。 安宁区规划国土资源局执法队队长赵山林说:“农民原有的房子是土坯房子,年久失修,改革开放后农民在原宅基地上翻建,这处在农村向城市的过渡阶段。但是,到底怎么建?没有一个相关的管理办法,应该出台《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盖楼村民也有困惑 据介绍,近年来大量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农民靠出租房子赚取生活费。一位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了土地,年龄也大了,也没有一技之长,到哪里去打工?只有拿出土地征用费在原来房子上面再盖楼。” 王纯达书记告诉记者:“村民盖房不允许,各乡都在建设小康住宅区,让农民上楼房,但有些农民不愿意上楼,因为他们希望拆一补一,或者是货币置换。”在采访的过程中,一些村民这样说:“希望政府部门给农民买保险,解决村民们失去土地后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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