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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批评一环评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2:17 今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周玮)记者从环保总局获悉,圆明园整治工程4月份被叫停后,圆明园管理处曾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有关环评单位,并主动递交委托书,但这家环评单位在近一个月后才提出不愿牵头作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延误了圆明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

  环保总局11日点名批评不敢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单位,并表示将
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具有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甲级环评资质,从技术、业务上完全有能力承担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它没有以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对圆明园工程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而是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延误,环保总局对此予以严肃批评。潘岳说,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但不能只为一点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不讲职业道德与专业信誉,更不能忽视社会责任。为环保事业尽心尽力是每个公民与集体应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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