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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地”行为将被依法制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2:17 今晚报

  国家将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意见要求,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
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违规责任。(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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