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禁烟喜忧参半 禁烟区吸烟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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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4:08 重庆晨报 | ||||||||||
禁烟喜忧参半 在重医附二院等医院门诊大厅内,记者看到了显著的禁烟标识,保安告诉记者,在医院吸烟的患者较少,即使有人吸烟,也会听“招呼”,把烟灭了。 公交车禁烟情况也较好,记者注意到,乘坐的市内公交车车厢上几乎都有禁烟标识,如果有乘客吸烟,售票员都会要求禁止吸烟。 而单位会议室、网吧、游戏厅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却经常有人违规吸烟。禁烟区吸烟违法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等明确规定了禁烟区。如:医院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少年宫;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场所;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等。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称,在明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属于违法行为。 缺乏监督力度 既然明令禁止,为什么公然违反规定的还大有人在呢?市爱卫会主任何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主要是倡导性的,惩戒性不强。例如,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下罚款。但惩罚措施操作性不强,何爱华说,“条例”实施两年以来,市爱卫会没有处罚过一例吸烟者。其次,执法力量薄弱。何爱华介绍,区县爱卫办往往只有一两个工作人员。 本报记者陈静实习生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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