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点名批评 圆明园环评单位惧怕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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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4:10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11日电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1日点名批评不敢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单位,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拟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据介绍,圆明园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圆明园管理处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有关环评单位,希望他们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主动递交了委托书,但是该环评单
潘岳指出,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环评延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