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提请国家赔偿43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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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4:1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竞报12日消息昨天,佘祥林正式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提请国家赔偿437万元。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诉讼标的金额最高的一起国家赔偿案。 七个方面申请国家赔偿 因妻子离家出走“失踪”,湖北京山县农民佘祥林背负杀妻恶名,并被误判坐冤狱11
昨天,佘祥林代理律师周峰透露,5月11日上午,佘祥林已经正式向相关机关提出,要求国家赔偿的金额为437万元。 据了解,佘祥林的赔偿申请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请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385万元;限制人身自由4006天的赔偿金255702.98元;造成其生命健康权受到伤害,因医治而减少的误工收入80126元;造成其身体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160240元;被扶养人杨思寒的生活费19822元,父亲佘树生的生活费14416元;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支付的律师费用,家人为申诉支出的差旅费用,已支付的医疗费,无名女尸安葬费等合计4000元。各项费用合计437万元。 国家赔偿可能不会顺利 据有关法律人士分析,由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偏低,同时没有相关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佘祥林索赔案不会一帆风顺。 此前,荆门市中级法院曾向媒体透露,初步核算佘祥林可以获得国家赔偿30万元左右。 相关作证人士业已提出赔偿 佘祥林代理律师周峰还介绍说,因为弟弟冤案上访被关押44天的佘锁林,以及其它相关人员也向公安局提出确认侵权和赔偿和申请。具体赔偿额约19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