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处级干部全部实行公推公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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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6:08 扬子晚报 | ||||||||
省国资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对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全部实行公推公决。一年来,共有31名处级干部通过公推公决走上岗位。 所谓“公推”,就是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投票的方式对处级干部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把选拔任用的推荐权交给全体干部职工;所谓“公决”,就是由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根据组织考察和竞职演讲情况,对处级干部拟任人选进行票决,把选拔任用的决定权交给副
为了充分尊重民意,在公推公决过程中,坚持做到选拔办法公开、人员信息公开、选拔过程公开和竞争结果公开。此外,省国资委党委规定,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得到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拥护,做到两个“三分之二”以上,即民主推荐得票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票决得票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也不得作为拟任人选,从而使选拔任用的处级干部拥有了更好的群众基础与公信度。(郁芬)(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