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贫困农户可获财政扶贫小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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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6:08 扬子晚报 | ||||||||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徐州市扶贫小额贷款6240万元,将以政府提供担保资金方式,通过农村信用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帮助其发展小型生产经营项目,实现增效增收。 据悉,此次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范围为丰县、睢宁县、新沂市、贾汪区的贫困村。发放对象为贫困村中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信用观念强、选择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收入
每户首次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续贷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金额视项目需要在限额内确定。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种养大户的贷款额,根据与贫困农户订立合同户数,按每带动一户2000元计算,每一大户可获得贷款最高限额为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允许跨年度使用,但回收期不得迟于下年度3月底。对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补贴,农村信用社在农户还贷时直接贴付,扶贫小额贷款一旦逾期,借贷人不再享受贴息。(张迪 大纬)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