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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6: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5月11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停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国企再就业服务中心也将随之关闭。这是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据了解,吉林省目前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全部参加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由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因条件不具备不能
参加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企业按隶属关系,将由其主管部门向同级试点办写出书面专题报告,说明理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组建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在2005年6月30日前要全部关闭,并停止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目的是为了让下岗失业人员主动找工作,而不是被动的等着受到保障。并轨人员和企业新裁减人员将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将享受失业保险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吉林省将力争在今年6月底完成并轨任务的80%,9月底基本完成并轨任务。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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