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怡苑”违法用地案主要责任人均已被查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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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8: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国土房管局下半年将出台措施,明确查处此类案件的流程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穗房宣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本报去年头版头条报道的广州市“龙怡苑”违法用地案,主要责任人均已被查处。 去年至今,广州市共发现违法用地案288宗,立案查处82宗,及时制止违法用地206宗。立案涉及用地80公顷,罚没款37.8334万元。近期对构成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的有7宗,移交纪委政纪处分的2宗。据悉,国土房管局拟于下半年出台两项办法,对查处违法案件的流程进行明确。 会议还透露,荔湾区康王路上下九文化广场违法占用16.7万平方米,其中耕地占90多亩。案件已于4月5日移送荔湾区政府。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部门表示,国务院将会采取新的国土政策,就是对用地单位在申请用地时必须有银行的指定账号预存支付款,保证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力度,也就是在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投入多少钱,不能达到最低要求的将不予办理相关证件;还将建立将保护耕地作为政绩考核的制度。 会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健全一套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作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及经济奖励的重要依据。 关于“龙怡苑”案 记者从天河区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获悉,2002年,经市规划局同意,由前进村委会征用中山大道东圃龙?村地段作村自留用地使用。后又经市规划局同意上述三地块调整为村民住宅用地。但前进村民委员会于2002年11月开始,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动工兴建六幢21层住宅楼,2万多平方米的用地则是部分违法,其中1.2万平方米经批准由原来的工业用地改为村民住宅用地,自命名“龙怡苑”,并非法公开对外销售。目前,该案的主要责任人均已被查处。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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