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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初三分流”为抢生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8: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梅州一些职校的“招生奖励金”有的高达800元

  本报梅县讯 本报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少雄报道:5月,离今年梅州市某县初中升学毕业会考的6月下旬还有些时日,但早在今年3月至4月间,当地却已有不少初三学生提前进入该县管辖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就读了。有家长认为:这种变味的“初三分流”实际上是在抢生源,学生还未按国家法律规定完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考试,变相剥夺了学生学习的权利

  今年18岁的林某是初三学生。4月上旬,该校老师、校长便对他进行动员:“你家庭有困难,即使能升入高中,也难以交纳学费,干脆现在就升入职校,学一技之长。”穷孩子一听是好事一桩,经与家人商量后,便于4月23日自愿在校长的带领下,与同年级几位同学来到职业中学缴费报到了。当时有学生向校方提出:“我们初三还未毕业会考,初中毕业证书怎办?”校方答:“会按时发给。”

  记者从梅州市某职中了解到,截至4月底,该校实际已吸纳了类似初三生八九十人。

  何为“初三分流”?记者从梅县教育部门了解到,原来,早在2000年期间,当地为解决高中学位受限和为职业学校提供可靠生源,从创新办学扩大学生的升学和就业出发,率先在当地提出了“初三分流”。是为社会和家庭减轻压力所采取的一条行之有效措施。

  此后有关县市纷纷效仿。但按九年义务教育之规定,初中毕业生应毕业后方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现在一些学校却借“初三分流”之名,在初三第一学期时就“完成了”教学大纲,期末草草收场,以便在校生被提前录入职(技)校就读。

  据了解,目前梅州市这类职业中学(技工、中专)共计49所(家),既有公立、部门办,也有私立或承包的。此间,有关各校为争抢生源,对每拉到一个进入职中学生,能得到300至800元不等的“招生宣传补偿费”(或称“招生奖励金”、“差旅费”)。梅县某职中李校长承认每年秋季招生后,该校教发给招生人员差旅补贴费300元。这已是一个“公开秘密”。

  记者甚感纳闷:第一学期职(技)校学杂费每位仅800多元,如果扣除“拉人头”的“补偿费”后,校方不是要倒贴吗?一位知情者向记者道破天机:“体内不足体外补”,因为学生在校需食宿,还有下面几个学期的学杂费可得回报,所以不怕亏本。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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