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鱼有剧毒” 9吨河豚鱼在天津口岸被退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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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9: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5月12日电(张泽伟、张永年)日前,一家进口商向天津口岸申报进口9吨冷冻河豚鱼,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为由,对这批河豚鱼做出退运处理。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说,河豚鱼、鲨鱼、鲅鱼、旗鱼、鳇鱼等水产品都会产生一些自然毒素,有些是不允许进口的,进口商若确需进口,一定要先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
据介绍,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这是一种神经毒,人食入豚毒0.5mg-3mg就能致死。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性腺、肝脏、脾脏、眼睛、皮肤、血液等部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说,天津口岸已多年未出现河豚鱼进口。我国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因此该局对这批河豚鱼做出了退运处理。(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