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体系今年底将在全国商业银行联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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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21:4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5月12日电(记者黄庭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12日在上海称,正在试运行的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力争今年底实现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联网运行。 戴根有是在此间举行的“2005环球贸易风险论坛”上透露这一信息的。据他介绍,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集个人信用信息2000万个。
戴根有说,从2004年12月15日开始,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在北京、深圳、重庆等7城市的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间联网试运行,力争在今年底实现全国所有商业银行联网。 据了解,由央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以及相关身份识别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为保护个人和商业银行合法权益,商业银行目前只有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个人信贷等业务时,并必须经过当事人书面授权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据介绍,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及联网运行,是继2002年全国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后,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方便商业银行客户信用调查、促进个人信贷进一步发展,还将促进个人重视自己的诚信行为、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参加此次论坛的一位专业人士说。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已经开始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虽然,目前我国从事征信业务的公司有近千家,但就全国范围来说,一直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和全国性的信息共享平台,这使得数据采集成本高且质量差。为此,央行曾在2003年底向各辖区商业银行下发《个人信贷登记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决定两年内完成全国性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的建设。按照央行的工作规划,2005年年内将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联网运行,届时所有获得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都可以联网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