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纪委副书记通风报信收受贿赂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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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23: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温州5月12日电 (陈东升)浙江省瑞安市纪委副书记庄久湖利用职务便利,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并收受其贿赂,近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据介绍,庄久湖原为瑞安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转业地方后担任瑞安市纪委副书记,分管信访举报等工作。2002年下半年,瑞安市纪委接到上级机关温州市纪委转来的一封举报信。庄久湖阅后,却打电话给被举报对象、塘下镇鲍五村村委会主任,向其透露举报
稍后,庄久湖接受这名被举报村主任的宴请,在席间向对方出示了举报信和温州市纪委领导的批示件,并热心为对方谋划如何对付纪检机关的检查。事隔不久,这名村主任送了5000元给庄久湖表示感谢,庄予以收受。今年3月,温州市检察机关在侦查一起案件时,掌握了庄久湖为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收受其贿赂的线索。温州市纪委获悉后高度重视,对庄久湖采取了“双规”措施,查清其违纪事实后,决定给予上述处分。温州市纪委领导说,庄久湖身为市纪委副书记,却主动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收受贿赂,损坏了纪检干部形象,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吸取庄久湖案件的教训,目前,温州市纪检机关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纪律、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