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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着“警服”被误为查案 警方查处非法保安组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43 金羊网-新快报

  禅城警方查处一非法保安组织,收缴一批仿警服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晓虹 通讯员 王凯)小区保安穿上了酷似警服的制服,小区居民以为是警察在查案!日前,禅城某医疗单位一批仿警服被禅城警方查处,非法组建的30人保安队伍也将被收编。近日,市民黄小姐意外发现禅城区某医疗单位出现许多“警察”负责门卫、巡逻等事务,感到十分诧异。走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群保安,他们身上穿的制服
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都特别像时下的警服,“好在臂章上写的是‘保安’字样,否则还真以为是警察呢!”。经查,该单位新聘请了深圳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内部保安等物业,该物业管理公司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就非法成立了30人的保安组织,并且穿着违规制服,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警方当即向该单位和该公司申明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令其全部保安立即停止继续穿着违规制服,接受警方进一步处理。警方还表示,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对这支保安队进行收编,统一管理。

  法律条文《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保安员的制式服装、标志、上岗证和保安器械由省公安机关监制,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仿制和销售。保安员的制式服装、标志必须与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制式服装、标志有明显区别。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保安服务组织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保安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条例招聘保安员;(二)违反规定为保安员配备制式服装、标志和器械;《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所属的保安员,统一穿着和佩戴国家规定的保安服装和标志。内部保安组织所属的保安员统一穿着和佩戴省公安厅监制的保安服装和标志。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经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批准,可自行制作本单位保安员的服装和标志。其他任何人不得穿着和佩戴保安服装和标志。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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