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杀夫案” 学生当“法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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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2:3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 实习生 芦文娟 通讯员 朱玉尊)“啪啪”两声,法槌敲响,整个法庭顿时肃静下来,“李红杀夫案”的审判开始了。但这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审判,而是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场公开审判。 广州大学法学院一群三年级本科生近日在大学城校区模拟法庭演绎了“李红杀夫”这一刑事案件的公开审判,吸引了很多学生前来观摩。据介绍,参加当天庭审活动的“公诉人”“被告人”“法官”“书记员”“法警”“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一律由学生担任。审判案例“李红杀夫案”也是由学生根据模拟审判需要加工的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总是严肃地敲响法槌,要求下面观看的同学保持肃静,还一次一次地说“是否有异议”、“是否还有证据要出示”。在听取了证人证词后,也不时低下头侧着身和审判员进行“交流讨论”。被告人“李红”则是哭着道出了自己的不幸,“我不是故意要杀死我的丈夫,是他逼我的,我不是故意的”,让人完全沉浸在一场真实的审判中。 越秀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长陈海仪在观看这场审判后说:“同学们的表演比真正开庭还要全面,程序也很清晰,专业性很强。”不过,陈审判长也指出,在辩论阶段学生对证据的分析仍有欠缺,被告人的权利有被忽略的地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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