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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3:21 今晚报

  对在高校就读台湾学生按大陆学生标准收费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

  新华社北京今日电(记者陈斌华张勇)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13日在北京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对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照大陆学生标准同等收费;并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

  陈云林说,近年来,大陆有关方面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方便台湾居民入出境、照顾台湾学生利益、鼓励台湾人才就业的政策措施。如:在大陆投资、经商的台胞及其配偶、子女和在大陆就读的台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凭有关证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1至5年多次入出境有效证件及签注;批准福建省公安厅为金门、马祖、澎湖居民和已在大陆的台胞签发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取消台生报考大陆高等学校的年龄限制、由各招生学校自定分数线、降低台湾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开放台湾同胞参加医师、注册会计师等十余种执业资格考试。这些措施和政策受到了台湾同胞的普遍欢迎。

  陈云林表示,随着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的发展,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台湾同胞愈益增多,为切实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问题,大陆有关方面研究决定,将进一步采取便利台湾居民入出境的措施。包括:第一,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及在大陆居留手续。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根据现行规定和本人需要,签发1至5年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对短期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内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手续。第二,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金门、马祖、澎湖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第三,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行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陈云林表示,大陆方面十分关心在各个高等院校学习的台湾大学生和研究生,为降低他们的学习费用,将尽快实施与同校的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学费与实际培养成本的经费差额,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教育主管部门还将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以进一步资助其学习、鼓励其成才。同时,我们也再次呼吁,台湾当局尽快承认他们在大陆求学的学历,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陈云林表示,我们一贯鼓励两岸人才交流。近年来,在大陆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希望能到大陆就业。为此,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抓紧修订政策,放宽台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依据修订后的新政策,在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在依法办理工作证后,可以与大陆毕业生一样在大陆就业。进一步向台湾各类专业人才开放就业市场;鼓励台胞在大陆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举行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条件成熟时,也可在台湾设立考点,以利于就近参加考试,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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