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469万 川投电冶原总经理被判死缓罚金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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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4:45 新华网 | ||||||||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川投电冶有限公司、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铭泰被控贪污、挪用公款案,已由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铭泰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00万元。 经查,2001年5月至2003年10月,张铭泰利用职务便利,与向川投电冶有限公司生产石墨电极的主要供应方、山西某公司提出要求并达成一致。货款通过张安排其妻弟成立的上海
法院还查明,2000年10月至11月,张铭泰擅自挪用川投电冶公款60万元给西磷公司,在这家公司张个人拥有50%的股份。他利用这笔资金注册了专门为川投电冶公司供应黄磷包装桶的蓉金公司。(责任编辑:罗茜)(来源:成都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