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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儿要娘供养 逼母签荒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21 扬子晚报

  湖北宜昌一位41岁的儿子,竟逼69岁的老母亲签订“供养协议”,要其每月支付350元生活费。昨日,记者在宜昌伍家岗区汉宜社区看到了这份奇怪的协议。

  在这份由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做保的协议上,儿子向母亲李大妈保证,不再进李大妈的屋子,更不在其屋内吃住,以后也不再对其进行打骂。而作为条件,李大妈必须每月1日将350元生活费交给社区,由社区转交儿子。此外,儿子2004、2005年度的养老统筹和每月
100元水电费,都由李大妈支付。69岁的李大妈以帮女儿卖馒头为生,其子离了婚,没有工作,经常找母亲要吃要喝要钱,有时还发脾气,甚至打骂她。母子俩多次闹到社区、派出所和法院,都没有办法解决。无奈李大妈只得请来社区干部和派出所做保,签下了这份“供养协议”。(据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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