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文件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39 扬子晚报 | ||||||||
南通电 近日,南通市出台文件,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文件要求,开发商的全部楼盘申领预售许可证都必须实行网上申报,开发商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正本后方可进行公开预售。各开发商不得对未具备预售条件的房源进行内部预订,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律实行实名签订,一
此外,文件严禁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机构投机炒作楼盘行为。对开发商参与期房转让活动的,房管部门将吊销其项目预售许可证,并将参与当事人调离原岗位;对开发商与房产中介机构串通操作,以及房产中介机构办理期房、预售合同,挂牌从事期房炒作的,一经发现,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其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对举报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干部党员违规炒作房产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对列入“黑名单”的违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同时给予相关处罚和处理等。(丁亚鹏)(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