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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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43 深圳晚报 | ||||||||
排查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全市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启幕,市领导要求以此为契机提高社会对司法工作满意率 本报记者易红梅报道昨日下午,省委政法委召开“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以此拉开全省范围“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
庄礼祥指出,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部署在政法系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切实规范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行为,是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重大任务,非常符合深圳实际。全市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各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执法司法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执法司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 庄礼祥要求,要以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岗位和执法活动为重点,抓住弘扬先进典型、排查执法司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执法司法制度等重要环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改。要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努力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以良好的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取信于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拥护支持。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做到边整顿、边改进工作,堵塞漏洞。要严格依法管理队伍,保证执法司法权力正确运用。各级政法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及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和深化警务、检务、审判、狱(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手段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 据悉,这次“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现在开始,历时半年,共分学习动员、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检查验收五个阶段。 作者:本报记者易红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