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本月起调至48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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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43 深圳晚报 | ||||||||
失业保险金本月起调至488元 宝安、龙岗两区参照该标准执行 本报记者陈娜通讯员何韬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水平,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从本月起调整为488元,宝安、龙岗两区参照该标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2004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为610元。据此,从2005年5月起至2006年4月,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488元。 据悉,截至2004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28.15万人,比上年增12.92%;征收失业保险金1.47亿元,比上年增28.95%;失业保险支付14.25万人次,比上年增21.07%。 作者:本报记者陈娜通讯员何韬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