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内蒙古各地医保筹资比例不得低于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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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06 新华网 |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5年起,各统筹地区医保筹资比例不得低于4%,以确保参保职工的最基本医疗需求。 去年11月,自治区组织开展了一次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大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虽然全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但是欠缴医疗保险费问题却十分严重。截至2004年10月末,全区累计欠缴医疗保险费总额达13973万元。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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