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办8起破坏森林资源案 进一步保护好林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7:07 新疆天山网 | ||||||||
天山网讯(记者贾小红 吴莉莉) 4月25日,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通报了查处的8起重大案件。在自治区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下,专员办针对新疆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员办查办、督办与自治区林业局、兵团林业局联合查办督办等方式,重点查处了一批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典型案件。 近年来,新疆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新疆森林资源管理取得了进展,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专员胡培兴认为,一是石油勘探、旅游开发及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与依法占用林地、湿地矛盾较大;二是国有林区林地管理权不落实。有的林场虽然拥有林权证,但只有林木管理权,林地及林区的经营活动仍存在着县、乡政府仍在多头管理的问题,造成林地管理乏力;三是有法不依的个别现象依然存在。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自治区林业局在2004年开展的清理整顿中,共清理出2000年2月以来违法使用林地190起。胡培兴说,这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企业仍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森林资源监管制度还不完善。今年,专员办将围绕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林地资源开展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