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给回扣、压价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公证队伍自查自纠不正之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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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7:58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李薇薇)公证处是否存在给回扣、压价收费等不正当竞争问题?公证员中是否有为民意识淡薄、执业思想不端正倾向?……从现在开始,全国公证队伍根据有关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12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转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从3月份开始的这个活动进入了自查自纠阶段。
据了解,为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司法部3月份在全国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并为公证队伍提出“五条禁令”: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公证收费标准;严禁私自收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禁公证处和公证员支付带有回扣性质的费用和利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索要、收取带有回扣性质的费用和利益。 据统计,我国现有公证员12000多人,公证处3100多家,目前已连续6年年办证量超过1000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