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带电检修引发阜新矿难(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1:50 新京报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阜新煤矿爆炸报告 本报讯(记者谢言俊)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辽宁省阜新孙家湾煤矿海州“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这起死亡214人的特大事故被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为责任事故。 从报告中获悉,违章带电检修直接引发爆炸,而报警11分钟未停电撤人是引发阜新大规模矿难的重要原因。 该报告还建议给予阜新市委常委、阜矿集团公司董事长梁金发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程序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工资科科长与外包工队签订劳务合同时受贿,与其他3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26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次处理的33名责任人中,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5人,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2人。 该报告指出,该矿生产管理混乱、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安监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派员同期介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该报告建议,责成辽宁省政府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 矿难直接原因全解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