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简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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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2:51 北京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13日在北京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 陈云林说,近年来,大陆有关方面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方便台湾居民入出境、照顾台湾学生利益、鼓励台湾人才就业的政策措施。如:在大陆投资、经商的台胞及其配偶、子女和在大陆就读的台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凭有关证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1至5年多次
陈云林表示,随着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的发展,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台湾同胞愈益增多,为切实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问题,大陆有关方面研究决定,将进一步采取便利台湾居民入出境的措施。包括:第一,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及在大陆居留手续。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根据现行规定和本人需要,签发1至5年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对短期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内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手续。第二,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金门、马祖、澎湖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第三,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行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