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碑袭警案终审宣判三袭警歹徒昨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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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3:2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周远思)昨日,解放碑袭警案的三被告人施曰芳、李元书、蒲忠全,经我市高级法院终审核准死刑,并接到执行死刑命令。3人在市一中院验明正身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4年8月3日,施曰芳、李元书、蒲忠全、谭书国(后在抓捕中畏罪自杀)4人,在解放碑步行街华华公司门前,袭警抢枪,制造了震惊全市的“解放碑袭警案”。此案前后,4
市一中院在一审此案时,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判决,3人因犯抢劫枪支弹药罪、爆炸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全部被判死刑。 拿到一审判决后,3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但在一审判决即将生效之前,李元书向市高院提出上诉,请求轻判。 昨天上午,受市高院委托,市一中院在大审判庭对3人进行终审宣判:3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