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缔60种非法期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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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4: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取缔《中外法制》等60种非法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目前国内出现了一些外文报刊,据说很多都属非法出版物,认定非法报刊的依据是什么?
答:近一个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以外国在华人士为主要读者对象的非法外文报刊。它们有的假冒国内刊号出版发行,有的利用或假冒境外注册刊号在内地从事非法出版,有的是无出版单位、无刊号的非法出版物。据了解,违规办刊的有外国在华的人士。未经我国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擅自从事任何形式的出版、印制、发行活动,均属违法行为。未经批准,从境外非法走私进口外文报刊亦属违法行为。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