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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写公开信 学校不准他跨进校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5:4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老师写了一封《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校方发出一纸通知将其停职,昨(13)日上午,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老师肖坤华进校时被保安阻拦,校方的停职通知书称:“未经学校许可,肖坤华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

  遭遇阻拦你不能进校

  昨日上午8时,肖坤华进校时,学校保安神色紧张,“我们刚接到领导通知,你不能进入学校。”保安伸手将肖坤华拦住,另一位保安则拿出学校的停职通知“看嘛,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未经学校许可,你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我到办公室拿我的私人物品也不行吗?”“不行!”保安推推搡搡将肖坤华拒之门外。
老师写公开信学校不准他跨进校门(图)
  “学校对我的停职通知是违法通知,”肖坤华称,“12日下午5时学校将停职通知送交给我,当时我正在办公室,停职通知居然还部分限制我人身自由。”

  “我是学校工会委员,这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学校无权停止我的一切职务活动。”对校方指称的肖坤华在校园内、三河街道部分街区擅自散发、张贴以恶意攻击学校为内容的传单,肖坤华说:“我写了一份《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我本人从未在校外散发张贴,也没有授意他人散发张贴,收信人对信件如何处理与发信人无关,我只对公开信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道出缘由他写了一封公开信

  肖坤华被停职缘于自己写的一份《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肖坤华介绍:学校本应于2005年1月3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发放2004年度年终奖一次性奖金,向学校原四川省核工业西南地质局10多位教职工发放困难补贴和2004年年终慰问金,但学校拖欠至今没有执行上级文件,也不向职工做一个合理的解释。“4月12日上午,我再次找到校长刘伟要求执行上级文件,遭到拒绝,下午我向学校递交了假条,假条内容为:因有问题需找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请假两周。

  4月18日向有关部门反映完情况后,肖坤华回到学校销假却被告知:校长没有准假,这期间算旷工。更让肖惊讶的是:在自己向学校请假的第二天,校方聘请了一位教师顶了他的课,校方没有再安排他上课。

  校长助理:肖老师煽动罢课

  昨日下午,在位于新都区三河场的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当记者准备进入学校向校方求证肖坤华所反映的怪现象时,保安称:“刚接到学校领导的通知,未经批准记者不得入校。”记者随即拨通校长刘伟的电话,刘伟安排校长助理李学伦与记者见面,“肖老师为什么被停职呢?”李学伦说:“肖老师因为待遇问题煽动罢课,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教学秩序。”当记者追问哪个班级在什么时候罢课时,李学伦说:“就是他自己不去上课嘛。”

  对于李学伦所称的“煽动罢课”,肖坤华说:“我被学校晾在一边没课上的时候,大约4月18日,2004级计算机专业3班的学生全体联名上书校方,要求让我回来上课”,在联名信中学生写道:“肖老师课上得好,课堂纪律也好,请求肖老师重返课堂。”律师说法:学校无权“禁入”

  昨日,就校方禁止肖坤华入校一事,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安彬说:“学校无权禁止被停职的老师入校,因为老师虽然被停职但仍然是学校的员工,有权进入校区,学校作出的禁止肖老师入校的规定是错误的。学校的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了部分限制。”面对面我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今年42岁的肖坤华已有22年教龄,进入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已有19年,曾被学校评为“先进教师”、“优秀教师”,被成都市劳动局评为“成都市技工学校先进教师”。

  记者:你不担心被学校开除吗?

  肖坤华:我的爱人长期没有工作,家里的孩子只有2岁,我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我当然担心学校开除我。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公开信?

  肖坤华:教了这么多年书,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学生成才,可是现在学生花那么多钱到学校读书没有学到多少真本事,由于种种原因,学校的实验、实习设备仪器少得可怜,学生学不到东西,当老师还有什么意义?

  记者:你考虑到最后的结果了吗?

  肖坤华:我只能尽可能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让学校的教学环境能得到改善,我对我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我不得不离开这个学校,并不是说我不爱我的学校和学生。

  本版撰文早报记者云源实习记者周晶晶摄影韩杰肖老师的公开信(摘录)

  学期已经过半,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教材都还没有拿齐;学生只要交清了学费、交10元一科的补考费就可以伪造成绩,只要交了补考费就可以不参加考试,毕业时照样科科合格;很多学生可以随意长期旷课不受处罚,有的班级长期只有四五个人上课;学校给老师下达招生任务,完不成要扣老师工资;“招生串串”为学校每招一名学生从学生学费中得到1000元的回扣……校方的停职通知(摘录)

  2005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学校职工肖坤华在校园内、三河街道部分街区擅自散发、张贴以恶意攻击学校为内容的传单,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给学校的名誉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即日起,立即停止肖坤华的一切职务活动,其本人须在今日下午5:30以前离开学校教学办公区域,停职反省。相关事宜尚未处理完毕之前,未经学校许可,肖坤华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落款时间为2005年5月12日。两条短信

  我劝你离开学校了不要再闹了,这样下去大家都伤神,从目前状况看学校已不可能要你了,你自己快找工作。

  ———4月13日上午9时16分,该校党委书记黎文勇发给肖老师的一则短信肖老师,如果学校敢强来,你就找劳动保障部门和找媒体,这样可能是最好的方法。全体师生都支持你。

  ———4月15日,一名学生发给肖坤华的短信旁边评 我看“单位”

  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单位”是个很奇妙的词,对它是既爱之又怕之。爱是因为没有单位,牛奶和面包从哪来?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找个有稳定收入的单位呆着,这样才避免了吃了上顿没下顿之忧。可是一个单位总不能面面俱到,个人利益总是难以得到完全的满足,但又怕这劳骚一出,好好的饭碗就端不稳了,所以对单位又是有些又恨又怕的。

  肖老师显然是对自己单位产生了一些不满的情绪,而且将这情绪公开表露了出来,这一来就麻烦了。一封停职信基本上宣布了他的饭碗已经不保了,赶快另谋出路去。单位是有权做出停职决定的,不过过分的是在肖老师还是学校员工的情况下,竟连学校门也进不去了,而这一点律师也肯定了是违法的,已经侵犯了肖老师的部分人身自由。

  换在以前,可能大家就忍口气算了,但现在大家法律意识都增强了,有理的就说有理,没理的就该说没理。在法律面前,个人与单位是平等的,个人正当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单位对这些权利是无权剥夺的。可是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

  而我不明白的是,员工与单位之间不是应该像孩子和家长的关系一样,孩子说错了批评教育就是,孩子说对了虚心接受就是。“身正不怕影歪”,自己的员工说了几个问题就将之赶出家门,断了他的衣食,无论如何有些说不过去吧。我这想法,不知道算不算天真?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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