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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单位不缴社保你快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5:4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陈筱丽实习生张雅婕)从明(15)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历时3个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这是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正式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大规模排查。

  范围:全省用人单位

  此次大检查的对象是各市(州)、县(市)区的用人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重点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重点:合同、工资、社保

  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签订、工资支付是否规范、社保缴纳是否科学,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此次检查有三大目标”,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说:通过此次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的检查,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解决劳动关系法律主体不明确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支付规定,特别是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通过此次检查,对用人单位产生威慑,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质量,扩大其覆盖面。

  时间:大排查3个月

  检查活动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经委、监察、人事、法制和工会等部门组织实施。整个检查期分3个阶段:6月10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6月中旬开始,由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案件。7月下旬,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察。

  对查出的各种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依法处理。

  特点:建诚信一条街

  此次检查将有三大特点:

  首先,将在我省有些地方开展劳动保障诚信一条街(片区)活动,该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完全合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此次的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诚信度低的企业将反复检查,并做出处理;最后,此次检查将落实社保征缴和稽核相结合,对于不依法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理。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举报电话:86131176

  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临时聘用的工勤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情况;

  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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