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原人大代表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6: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5月13日电13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牌吉普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行人裘吉刮碰,倒车镜玻璃片被刮掉,侯建军遂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撕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