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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年犯开始“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6:2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将获缓刑的未成年犯送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由法院、社区、警方联手,共同帮助矫正失足的未成年犯———这是昨日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和该区的街道社区,为了帮助4名获得缓刑的未成年犯重归社会而做的一次尝试。

  昨天上午10点,判处4名未成年犯的法官廖亚莉以及刑庭的邱丽萍庭长、王伟副庭长,将4名未成年犯送到了他们所在的社区。据廖亚莉审判长介绍,此次被送往社区的4名未成年
犯年龄都在16岁~17岁之间,他们的家庭都属于特别贫困的,靠政府发放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生存。

  据了解,法院将不定期对这些未成年犯进行调查、回访。如表现好,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犯将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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