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比例不超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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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6: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教育部要求,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数招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的1%。此前,教育部曾要求,今年高校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还不得超过该校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日前,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把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数,纳入国家核定的高校当年招生
另悉,香港大学等14所港澳高校今年起可在京津沪川等17个内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学生学习期间内地户口不注销,获得学历学位,内地予以承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