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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行高校贫困生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6:59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13日电(记者景延)以救助在校贫困大学生生活为目的的福建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13日正式启动。福建省每年将筹集9000万元资金,解决8万多名贫困大学生生活补助。这是福建省政府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

  实行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面向福建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包括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
的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根据测算,福建省高校中约8万名贫困生需安排“政府助学奖学金”9000万元,其中60%资金由省级以上财政负担,另40%资金由各高校从学费收入提取部分资金解决。

  为了确保这项惠及全省高校贫困生的助学制度实施好,福建省政府要求所有高校成立“政府助学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评定公示制,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完)(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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