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惨案”原告上诉遭日本东京法院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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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8:4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东京 5月13日电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上午就“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中国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准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日本律师大江京子介绍说,法庭判决书明确认定了“平顶山惨案”和三名原告的受害事实,但以日本政府不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国家行为承担责任,即所谓的“国家无答
1996年8月,“平顶山惨案”幸存者莫德胜、方素荣和杨宝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犯下的罪行,向受害者谢罪并给予赔偿。200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平顶山惨案”的事实,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表示不服,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1932年 9月16日,侵华日军突然包围辽宁省抚顺市的平顶山村,将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在内的3000多名无辜村民驱赶到平顶山下,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然后焚烧尸体,崩山掩埋,销毁证据,随后又纵火烧毁了全村800多所房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平顶山惨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