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一审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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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9:07 汉网 | ||||||||||
被告人侯建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970元。作案工具现代牌吉普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 据被告辩护人透露,侯建军已决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侯建军自述经过被告人侯建军曾经供述,2005年3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其带人到云顶歌厅七楼VIP贵宾包房玩,每人找一个小姐陪着玩。当晚喝了不少酒,玩到3月28日凌晨2点多钟,其结账后带着那个小姐从云顶歌厅出来去吃夜宵。其开车带那个小姐先到新世界民俗村,可是民俗村已经关业了,这时已经凌晨3点多钟了。于是他又开车在抚顺宾馆附近找饭店吃饭,他驾驶辽D-19995号白色现代吉普车载歌厅的小姐行至抚顺大酒店附近时,车的左侧倒车镜刮到了在马路中间行走的一个男的,倒车镜的玻璃片掉了下来,他下车与该人互相骂了起来,那人照其的头部打了一拳,然后向大酒店方向跑,由于他腿上有伤追不上那人,便开车追,追到大酒店马路旁时,那人又朝百货大楼方向跑,从大楼正门南侧的公共厕所旁的小路口跑了过去,他也将车从该路口开了过去,刚从路口进去不远就感觉把那人撞了,他感觉非常害怕,倒车调了一下车头顺原路开出去跑了。 车开到雷锋体育场附近时撞到了路边的马路牙子和树上,前边的两个轮胎都爆了,前风挡玻璃也碎了。他看车坏得特别厉害,就把车扔在路边,打出租车找前妻罗桂敏,跟罗说其开车撞人了,并让罗陪他到现场看看人怎样了。 “对极刑有预感” 在等待开庭前的短暂时间里,记者在庭外走廊里见到了侯建军,并有机会进行了短暂的对话。 记者:知道这次开庭是对你宣判吗? 侯建军:知道一些。 记者:知道对你的量刑吗? 侯建军:还不知道。 记者: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侯建军:我很后悔。 记者:你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做吗? 侯建军:我就是希望能为社会做点贡献。 记者:你觉得你会不会被判以极刑? 侯建军:(先摇摇头之后又点点头)有些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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