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721村民初胜“化工大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9:5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方萍

  本报讯在斗争了近3年后,宁德屏南县溪坪村后龙林、古厦村等地1721名民众,朝着胜利迈进了一步。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们集体起诉亚洲最大的氯酸钾生产基地——
—榕屏联营化工厂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但法院没有支持他们提出的1033万元环境污染巨额赔偿。

  这起案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环保污染案,同时也是我省迄今为止最大的环境污染索赔案。

  榕屏联营化工厂是1992年建成的,该厂每年承担了屏南全县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为当地提供约500万元的运输业务,解决当地600多人的就业问题,成为福州与宁德“山海协作”典范的扶贫项目,但是从1994年开始,工厂周边的农作物、植物逐渐枯死,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癌症死亡率逐年提高。

  2002年11月7日,溪坪村张长建等人率溪坪村1643名村民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该厂立即停止侵害;赔偿原告农作物及竹、木等损失1033.1440万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20.3200万元。

  宁德市中级法院接到该案后,于2005年1月24日开庭审理,并于近日做出判决。法院认为,原告受污染的事实存在,但原告提供的受损清单,是根据各个原告的自报累计形成的,没有其他相应证据予以支持,不能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对于原告提出的精神赔偿要求,法院认为精神赔偿只适用于精神损害和身体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原告的主张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其主张不予支持。

  为此,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一、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二、被告应赔偿原告农作物等损失24.9763万元;三、被告应清除厂内工业废渣和后山工业废渣。

  目前,原告、被告尚未收到法院判决书,昨日,原告代表对记者表示不服判决拟向省高院上诉,被告称将视情况准备上诉。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