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限时上报工程安全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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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54 生活报 | ||||||||
本报讯建设部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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