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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公款潜逃12年异地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1:02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5月12日,兰州市永登县反贪局的执法人员,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办理了犯罪嫌疑人移交手续,将一名私携公款潜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押解归案。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在兰州市永登县某国营企业工作,现年43岁。1993年其利用工作之便卷走单位6.5万元公款潜逃。之后,为了躲避执法人员的追捕,他隐姓埋名四处潜藏。数年之后,李某认为警方对该案已不再关注,便藏匿至云南省昆明市成立了一家广告公
司。2005年5月2日,李某到广东省佛山市与客户洽谈一笔广告业务时,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抓获。

  作者: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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